书,沈珏亲笔所写: “立书人沈珏,年十九,自愿娶阿沅为妻。不论富贵贫贱,不论生老病死,永不相负。天地为证,日月为鉴。若有违背,人神共弃。” 下面是沈珏的签名和手印。 阿沅看着那封婚书,眼泪又涌上来。他接过笔,在沈珏的名字旁,郑重写下“阿沅”二字。 写完,他抬头看沈珏,比划:我也有东西给你。 他从怀中取出一只小木盒,打开,里面是一对玉戒。玉质普通,雕工粗糙,一看就不是贵重之物。 “这是……” 阿沅比划:我卖了三个月字画攒钱买的。不贵重,但是……我自己挣的。 沈珏的眼眶红了。他伸出手,让阿沅为他戴上戒指。玉戒微凉,戴在无名指上却烫得灼人。 “很合适。”沈珏说,声音哽咽,“...
许青珂为了报仇,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诸国争乱起,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于是他们都来了,然后他们都弯了。狗哥那没有的,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我只想跟你结盟,为啥不信我?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许青珂太麻烦。姜信不麻烦,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金元宝汪汪!起初,他只是想结盟,后来,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再后来不说了,准备嫁妆入赘去!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有时候还戴两层,我觉得他有病,对了,我叫金元宝,是一条狗,我只为自己代言。...
一场意外,让一名四十岁的中年人重生在一名八岁的孩子身上,开始了他风骚的人生。...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