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仍在。 这本书是我在高一时起笔,期间零零散散地写了几笔,大概也有十万字的初稿。 大家应该也能看出来前文之中文笔其实非常稚嫩,而且言语之间也很幼稚(笑)。 然后又在大一放寒假的时候开始续写——当时的我已经知道这个题材可能没多少人看,但还是写了。 仅仅只是因为不想浪费了高中三年用来写小说的时间,还有那已经写了十万字。 十万字已经可以开始推荐验证,索性我也就直接点了。 刚开始平台给的流量不多,毕竟只是验证。 让我印象深刻得就是那个催更一直为一的数字在第二天刷新数据时变成了5。 欣喜万分。 当时我的想法是,这个世界居然还有除我之外的人在看我写的书。 第一个书评...
许青珂为了报仇,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诸国争乱起,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于是他们都来了,然后他们都弯了。狗哥那没有的,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我只想跟你结盟,为啥不信我?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许青珂太麻烦。姜信不麻烦,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金元宝汪汪!起初,他只是想结盟,后来,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再后来不说了,准备嫁妆入赘去!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有时候还戴两层,我觉得他有病,对了,我叫金元宝,是一条狗,我只为自己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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