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四一年六月廿九日泉州致性公老人(第1页)
一九四一年六月廿九日,泉州,致性公老人
性公老人慈座:
前奉慈谕,适以笔墨、眼镜等,存贮水云寺,未及取还,迟复致罪!受戒文写就,附邮奉。先付影印,后由慈座以朱笔填写名字,及所受戒名。影印圈点之地位仍旧不可移动,无须另加朱色格线,一切皆照原样可耳。后学迩来衰老益甚,诸事怠惰。前承施资,敬受,感谢无既,已交与妙慧师存贮。俟他年或有往永春之因缘,即以此充旅费也。谨复,顺颂法安!
后学演音稽首
六月廿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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