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三二年上虞法界寺致刘质平(第1页)
一九三二年,上虞法界寺,致刘质平
质平居士:
前云做衣之布尚有余者,如仍存贮宁波尊寓,乞托工人做小衫二件(若无布料不妨从缓,尺寸另纸写)。余于新历二十三日后,天晴时,即往伏龙寺。仁者如愿来游,乞于新历二十七日致四月十日之间,惠临甚宜。如有属书之件,乞随带来。四月十八日以后,余或即返金仙寺也。(旧端阳节前,仍往伏龙寺避暑)
余于病后,神衰腰痛,乞仁者向大药房购兜安氏保肾丸一二瓶惠施,致感。其他补品,皆乞勿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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