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27(第1页)

27

《周礼·秋官司寇·大司寇》有如下记载:

凡诸侯之狱讼,以邦典定之。凡卿大夫之狱讼,以邦法断之。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

据此可见,诸侯之间的官司用邦典裁定,卿大夫之间的官司用邦法裁定,庶民之间的官司用邦成裁定。我们虽然并不清楚所谓邦典、邦法、邦成究竟差别何在,但至少可以由此推断的是,在《周礼》理想的制度设计里,分别有三种法律以对应三个不同的社会阶层。《周礼》并不主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它所主张的是每个阶层的人在自己阶层所对应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我们且将关注的焦点集中在卿大夫的法律之上。《周礼·秋官司寇·小司寇》载:

以八辟丽邦法,附刑罚:一曰议亲之辟,二曰议故之辟,三曰议贤之辟,四曰议能之辟,五曰议功之辟,六曰议贵之辟,七曰议勤之辟,八曰议宾之辟。

卿大夫的适用法律是所谓邦法,邦法给八种人赋予特权:亲族、故旧、贤者、能者、有功者、尊贵者、勤劳国事者和外宾。东汉大儒郑玄为《周礼》作注,在“议能”一项上就是引《左传》祁奚开脱叔向时所说的“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为证,叔向即在“能者”之列,就算当真有罪,也应以宽免为上,以此激励其他的“能者”为国效力。

《周礼》当然不是什么可靠的史料,以上内容虽然在先秦文献里可以得到部分佐证,却不能据此确认周代的实际司法。但是,《周礼》一书所体现的无疑正是儒家理想中的政治结构,这就使它在某种意义上比历史实录更有讨论价值——儒家理想中的法律就是保护特权的法律,儒家理想中的政治就是保护特权的政治;特权不但不是社会必须承担的恶,反而代表着正义和道德。

一秒记住新域名 www.hunangr.com

请勿开启浏览器阅读模式,否则将导致章节内容缺失及无法阅读下一章。



中国通史简编  香火通神录:从野鬼到诸天帝尊  杨玉环亲妈来自21世纪  睡觉是第一生产力!  人是一根会思考的芦苇  从漫画家开始缔造动漫神话  hp远古呼唤【泰坦巨兽上学记】  北美1851,华工再造大唐  上古神话:全四册  莎士比亚喜剧集  蒸汽领主:从殖民地开始崛起  约翰·克利斯朵夫(全四册)  莎士比亚悲剧集  中国通史  诡怨回廊  四合院:重生傻柱奖励超强体魄  小王子  在别的星球上  术后热  凡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