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丸案发生(第1页)
红丸案发生
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9月,红丸案发生。
红丸案是晚明三大案之一。光宗重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下泻药,病情日益加剧,一昼夜三四十起。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药。光宗服二丸后即死,年仅39岁。朝廷大臣生疑,争论不止。有人疑系神宗之郑贵妃指使下毒,引起争论,这就是“红丸案”。处理的结果是,崔文被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擢崔文总督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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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年(万历四十八年)9月,红丸案发生。
红丸案是晚明三大案之一。光宗重病,司礼监秉笔兼掌御药房太监崔文下泻药,病情日益加剧,一昼夜三四十起。鸿胪寺丞李可灼进红丸,自称仙药。光宗服二丸后即死,年仅39岁。朝廷大臣生疑,争论不止。有人疑系神宗之郑贵妃指使下毒,引起争论,这就是“红丸案”。处理的结果是,崔文被发遣南京,李可灼遣戍,擢崔文总督漕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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