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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第1页)

03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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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陈幼年父母双亡,他和奶奶居住在一栋公房里,他们对这所房屋只享有居住权。

奶奶过世以后,小陈的叔叔找到他,说自己是奶奶唯一的孩子,可以继承奶奶对这所房子的居住权。

双方因此事产生争议,小陈将叔叔告上了法院,确认房屋的居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规定: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最终法院判定:叔叔不能继承小陈奶奶的房屋居住权。

因为居住权具有很强的人身属性,权利人一旦过世,那么其居住权也就不复存在。

因此,现在房屋只有小陈才是合法的居住权人,叔叔无权进入该房屋居住。

普法课堂

1.什么是居住权?

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

2.取得居住权方式有几种?

(1)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

比如双方当事人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办理居住权登记。

(2)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

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3.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住宅的位置。

(3)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4)居住权期限。

(5)争议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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