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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后来,我被扔在乱葬岗上,活生生被野狗撕咬,分食。
皮肉不剩。
后来,我得了一种病,见狗就颤抖不止。
思绪抽回,就看到辛文姬涨的通红的脸,她恶狠狠地踹了我身体一下:「你既然那么想死,那我就成全你。
」
她眼里癫狂之色明显,随手取下身后利刃,朝我尸体一步步靠近。
我闭上眼,再不忍心看。
次日一早,她就宣布脱去大祭司只为,要嫁给三皇子裴云宣。
有人问他,跟随我多年的莲清怎么办?
辛文姬冷着脸讥讽道:「自然是赶出府去,乡野之子,配我几年已算是大造化。
难不成还想与我偕老?笑话!
」
我苦笑着点头,说的没错。
我可不就是个笑话!
至此,裴云宣住着我的院子,拿着我的宝剑,和我的女人耳鬓厮磨。
这场仗,他赢得彻底。
而我即将,魂飞魄散。
十二日后,辛文姬见我一成不变地躺在莲台上,一丝变化也无。
她终于怒了。
她一把拖起我的尸体重重掼在地上,眼底猩红地大吼:「别装了!
再不醒,再不醒!
我就将你全身的肉全割了,喂给裴云宣!
」
我轻叹一声,摇摇头。
这人,怕是要疯了。
下一秒,「嘭」一声,她手上的利刃直直摔在地上,她像是被什么咬到一样,发着抖。
嘴里呐呐道:「怎么会有这些,昨天还没有……昨天还没有!
」
她像是想起什么似的,一把挥开我的长袍,双眼紧紧地锁住我全身。
可惨白的身躯上,早已长满了块状瘢痕和吓人的青紫。
生前所受的全部瘀伤,此时一一显在我身上。
密密麻麻,可怜又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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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来一小瓶恶魔精华易夏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摊位上取出一小瓶可乐倒进眼前的坩埚里。在旁边固定的手机屏幕上刷出的诸如未曾设想的道路离大谱之类的弹幕后。易夏又添加了唤为格罗姆之血的植物。当然,弹幕有人称它在本土使用频率更高的称呼椿芽。而随着植物的落入,坩埚里的液体仿佛加了特效一般。由原来泛着不明气泡的黑色液体,逐渐渲染出一片令人悚然的幽绿是色素,他在里面加了色素!比苦瓜汁似乎更有食欲的样子?那么古尔丹,代价是什么呢?弹幕开始疯狂窜动,但易夏已经咕了。他惬意地躺在自己的躺椅上,看着外面形形色色的路人。阳光明媚,空气里弥漫着某种香甜的味道。是奶茶?还是大白腿?易夏眯了眯眼,头顶的太阳圆圆地像一个充满诱惑的大饼。这个可吃不得易夏下意识地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那里似乎还残留着某颗恒星的残渣这,是属于一个巫觋的故事书友群16657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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