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印象里面很很,因为当时也没看过多少广文,这本书里面很多内容都让我觉得非常的新鲜,嗯,而且我觉得作者的构思也非常的好,这篇文应该是这个作者的巅峰作品之一了吧,嗯。
当然文里面还有操作的梗了,不过很多梗,因为我当时年龄也比较小,其实是读不懂的。
也不清楚是主角的戏好还是作者的喜好,很多东西嗯林都挺奇妙的,比如说嗯当时人类对抗罪名的时候,有一个关卡,有一个关卡是主角负责造的,结果主角就管它叫做卡巴斯基。
就类似的事情还有很多,然后主角在自己的领地上面叫出一座城,名字叫做楼名字就叫楼兰。
然后描写的。
很多人物也让人印象深刻,就是这个在主角帮助下上了一袋皇子,他其实我觉得是描写很成功的一个人物。
嗯,除此之外就是主角的这个污王朋友也很厉害。
就是写了之后能让人觉得这个人特别强。
又很又很酷。
大家偏偏拿主角当朋友,这种这种人物就很容易让人:()运河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
许青珂为了报仇,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诸国争乱起,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于是他们都来了,然后他们都弯了。狗哥那没有的,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我只想跟你结盟,为啥不信我?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许青珂太麻烦。姜信不麻烦,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金元宝汪汪!起初,他只是想结盟,后来,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再后来不说了,准备嫁妆入赘去!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有时候还戴两层,我觉得他有病,对了,我叫金元宝,是一条狗,我只为自己代言。...
...
...
...
第一人称我的名字叫赵成,16岁,住在湘南市清源中学一带,没有对象。我在清源高中读书,每天都要学习到晚上9才能回家。我不抽烟,不喝酒,晚上11点半睡,每天要睡足七个小时。睡前,我一定喝一杯温牛奶,然后练二十分钟的呼吸法,绝不把任何疲惫,留到第二天。第三人称黑暗降临,是谁肝爆自己,收集星火?!末劫之中,是谁锤爆敌人,拯救世界?!是他!是他!还是他!这是一个,比最遂古的血腥岁月,还要绝望千百倍的时代,万灵消亡。一切都在走向终点,一个个世界,无可挽回的死去。直到,救世主举着火走来...